根據《海南省農業發展相關獎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瓊農字〔2022〕242號)有關規定,2022年度海南省現代種業提升工程項目獎補資金申報有關事項如下。
一、支持對象
支持對象為我省2021年入選現代種業提升工程符合種業強國戰略并成功實施成果轉化的實體項目單位,同時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已入選《“十四五”現代種業提升工程建設規劃》的農作物(水稻和熱帶作物)育種創新能力提升項目。
(二)申報單位應為登記注冊地在海南省的市場主體。
(三)通過審定之日起,三年內以第一選育單位審定的新選育水稻品種,在全國范圍內年推廣面積超過10萬畝的單一品種1個及以上;從通過登記、認定之日起,三年內以第一選育單位登記、認定的熱帶作物,在省內年推廣面積超過1000畝以上的單一品種1個及以上。申報推廣面積證明以省級種子行業信息統計和種子生產經營備案系統數據為準。
(四)申報單位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守法守信運營,運營管理狀況良好,無不良失信行為、違法犯罪記錄。
二、獎補標準
對企業2021年自籌投入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以統計部門口徑為準,剔除財政資金投資部分,且固定資產投資地為本省區域內)超過500萬元(含)的,按照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一)申報表(詳見附件)。
(二)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國家發改委關于“十四五”現代種業提升工程建設規劃相關項目的投資計劃、農業農村部關于“十四五”現代種業提升工程建設規劃相關項目的任務清單、固定資產投資證明(含竣工財務決算報告、采購合同、發票、會計師事務出具的投資專項審計報告和政府部門出具的驗收文件等)。涉及固定資產投資指標,必須根據實際完成投資登陸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報送投資數據。
(四)選育品種推廣面積證明材料。
(五)申報單位對提供資金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的承諾書(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六)績效目標。按照預期產出、預期效果、市場滿意度等內容設定績效目標。
四、申報流程
按照企業申報、市縣受理與初審、省級審核、公示撥付四個步驟開展工作。資金的申報審核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海易兌平臺”)上操作。
(一)申請。符合條件的單位注冊登錄“海易兌平臺”,在9月15日前,在線提交申報材料。
(二)受理。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相關部門通過“海易兌平臺”,于5個工作日內受理審核申報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見,符合申報受理條件的按程序向省農業農村廳上報,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予以退回,申報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可補充申報材料并重新提交。
(三)初審。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相關部門通過“海易兌平臺”對材料進行初審名稱,初審重點包括申報資料完整性、合規性、真實性,可根據需要進行現場驗收核實,符合條件的做出初審意見,并于9月30日前報省農業農村廳。
(四)專家評審。省農業農村廳根據需要可組織包括技術、財務等領域專家,對申請單位進行評審,根據需要可進行現場抽查等,出具專家評審意見。
(五)審核。省農業農村廳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按相關程序進行審定,提出擬予以支持的項目單位和資金獎勵額度,在單位門戶網站和“海易兌平臺”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列入省財政年度獎補計劃報省財政廳。
(六)資金撥付。省財政廳對獎補標準進行復核,并根據省農業農村廳審核結果,將項目資金下達省農業農村廳,省農業農村廳按照國庫支付有關規定將獎補資金撥付項目單位。
五、其他要求
(一)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本轄區獎補資金政策宣傳,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名稱宣傳,擴大政策的知曉率、發動符合條件的相關單位積極申報。
(二)申報單位自覺接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不得隱瞞虛報、虛增多領和重復申報,并對資金使用績效承擔主體責任,根據績效目標開展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自評,保障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三)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財政廳加快專項資金撥付進度,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與監督檢查。
(四)嚴格執行涉農資金使用管理規定,嚴肅財經紀律,除嚴格按照相關涉農資金管理辦法使用管理資金外,明確不得以中介機構名義代替新型經營主體直接向政府相關部門申報資金項目不得通過中介機構在上下級政府部門之間和同級政府相關部門之間運轉申報材料,不得將財政補助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資金用于支付中介費用,不得將中介服務收費與補助資金額度掛鉤。
聯系人:楊衛帆,聯系電話:65382968。
附件:海南省現代種業提升工程項目獎補資金申報表
附件
海南省現代種業提升工程項目獎補資金申報表
(2022年)
申報單位: 申報時間: 年 月 日
申報單位信息 |
注冊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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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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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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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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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補資金(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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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及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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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十四五”現代種業提升工程項目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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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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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育品種 |
作物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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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名稱及審定(登記、認定)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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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推廣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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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單位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市縣農業農村局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備 注 |
除填寫該表外,申報單位還應按《2022年度海南省現代種業提升工程項目獎補資金申報指南》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